好死不如赖活着。天朝人的惜命程度,属于世界领先水平。尽管头与身体的方向倒置,方宇仍不想死。他想活着,为了活下去,他开始习惯这具陌生的躯体,试着一点点地掌控住它。
拿脚后跟走路虽说很别扭,但方宇还是慢慢适应下来。起初,他行动笨拙,举步维艰。经过十几分钟地训练,他逐渐摸到窍门,就算是倒退着行走,也不能掐灭他对回家的执念。
他小心翼翼地溜进城堡,大理石板铺就的厅堂十分光滑,装饰风格极其华美、繁琐,颇具西欧古典主义洛可可风。
并不见斗篷人的踪迹。方宇搜肠刮肚,四处找寻,总算在大厅尽头发现了地窖入口。打开那扇精致的雕花木门,是一条往下的阶梯,漆黑一片。方宇从烛台上顺手摘下一支燃烧的蜡烛,沿着阶梯往下走,经过几个转折,深入地下数十米,终于抵达地窖。一股腐败的霉味混杂了酒香,钻入方宇的鼻孔。
这是一个酒窖,约摸50平米左右,按照超市货品陈列方式,堆满了大小不一的橡木酒桶。这城堡主人很显然对酒有着非凡的追求与独特的品味。方宇一声不吭,将酒桶塞子一一拔掉,逐个踹翻,任由名贵的酒液四处流洒。
做完这一切,这才按照脑中记忆,朝酒窖深处走去。
那儿果然有一扇铁门,旧旧的模样,用铁链锁死。方宇记得,他这副新的躯体有着远超常人的力量,按照漫画剧情发展,这锁链是被换了身体后的小林徒手扯断的。方宇于是操纵着新的躯体,双手攥住锁链,用力拉扯。
这铁锁很轻易就被崩断了。
方宇惊喜地察觉到,这副新的躯体所拥有的力量远比他想象中强大得多,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要是脑袋没有装反的话,就更好了。
唉。
拉开锈迹斑驳的铁门,后面是一条黑暗幽深的隧道,有人工开凿的痕迹。方宇手持蜡烛钻进去,他这才意识到,原来隧道的黑色石壁具有很强的吸光作用,燃烧的蜡烛只能勉强形成一个直径20厘米的微弱光圈,连脚下路面都看不清楚。
陷入浓墨一般的黑暗中,让人感觉很不好受,但方宇没有选择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前进。好在道路平坦,畅通无阻,方宇行了一会,很快进入到一个宽阔的山洞,烛光豁然开朗。
“出来了么?”
方宇情绪激动,兴奋地沿着山洞往外奔走。
很快,就闻到一股令人振奋的臭味,是方宇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下水道的气味。
他喜极而泣,握着蜡烛的手止不住地颤抖起来。这山洞与城市的下水道系统相互连接。方宇在里面弯弯绕绕了半天,好歹从一个下水管道口钻出,放眼一望,整座城市的灯火星星点点,重见天日的方宇突然嚎啕大哭。
“996算什么!007又如何!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去他妈的异世界!”
“老子回来了!”
从污水横流的管道钻出,方宇顺着缓坡爬上马路,就连身上的臭味此刻也变得香甜了。就算是脚后跟朝前,也禁不住内心的狂喜在公路上飞奔起来。
一边奔跑一边嘿嘿傻笑着。
身上的黑袍固然有些异类,但方宇不管这些,此刻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家。回到那个他和女友王露露租住的破出租房,牢牢抱住女友诉说他内心的苦楚。
再也不任性了,努力挣钱,等攒够了彩礼,就上门提亲。女友那点小脾气算得了什么?她不也没嫌弃自己穷,选择和他同居了么?要是嫌贫爱富的话,怎么可能在一起那么久?女孩子嘛,多少都会有点虚荣心,喜欢一些徒有其表的仪式感,那又能花几个钱呢?人嘛,总得有点小爱好,这一切难道不很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