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经历,前世一辈子都不可能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七天全部通关了。这种肉体跟心灵上的双重创伤,放到前世可能需要一生来治愈。但是现在他只有七天的时间。
只能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原本只是一个普通扑街写手的陆霄,在七天之内,就强行适应了这一切。并下定决心,让自己继续活下去。
马匪们刀法一流,但是说到识文断字,就差的远了。整个马匪营寨里的二十口人,甚至只有飞龙认得几个字。他们甚至只知道现在是大宋的天下,连那个皇帝都不知道。
陆霄无从判断准确的朝代,实际上就算是判断出来了,也没什么用。他现在是一个深处沙漠边缘的实习马匪。历史穿越文中主角干的那些事情,跟他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他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从实习马匪,转正为正式马匪。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活下去。活着,是他唯一的目标。
七天的时间,每天两大碗羊肉。陆霄的身体恢复的不错。而七天之后,陆霄注意到马匪们开始有动作了。
头一天晚上,他们罕见的没有饮酒作乐。而是天一黑就开始休息,第二天天一亮就起来开始准备。
陆霄也被叫了起来,没有给他任何拒绝的余地。飞龙直接扔给了他一把刀,让他跟着队伍一起外出‘打猎’。
陆霄当然知道这些马匪口中的打猎是什么意思。他一点都不想去,而且找了一个自认为完美无缺的理由。
“我......
结果这句话引来了那群马匪的一阵爆笑。
“哈哈哈哈哈......
“骑马?马也轮得到你骑?”
陆霄这才想起,寨子里有二十个马匪,但是其实只有十匹马。很显然,马在这里是一种及其珍贵的资源。同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这一代,养马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马太多了,这些马匪可能根本养不起。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陆霄都没有骑马的资格。马匪们会分成两队,一队骑马的先行探路,另外一队人则是赶着骆驼,在后面慢慢的走。
陆霄这一队人,走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才看到先遣队留下的标记。顺着标记,他们来到了一座小山丘的后面。飞龙等人已经在这里等候了。
“这个村庄我们盯了大半年了。他们周围用木头做了围墙。晚上还有青壮守夜,不是很好下手。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村子是周边一百里以内,最肥的村子了。抢了这里,至少能让我们快活两三个月。到时候,有酒,有肉,有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