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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反背着手,漫步而行,他这里看看,那里瞧瞧,那些摊子一个都没有漏过。行空巨舟起降点显然是城里热闹的地方之一,不只是广场上非常热闹,周围的那些街道也一样热闹,道路两边都是摊贩。少年漫无目的地沿着一条街走了下去,仍旧一路走一路看,不停下来,在那些摊子上翻翻找找。就在他蹲在地上翻看一串手链的候,突然听到背后传来瓮声瓮气的声音:“俺爹说过,这里的东西都是骗人的,好别买。”少年转头看去,只见背后站着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人,平头,烧饼脸,一身土布衣服,脸粗糙黝黑。“你敢说我的东西都是骗人的?想找死啊?”摆摊的贩子恼了,他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挥手就想一巴掌甩过去。“不话,得罪则个。”边上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连忙插身进来。这位大叔说话和气,不过他的两只手上噼里啪啦闪烁着火花,手指之间是牵连着丝丝缕缕的电芒。“坏了规矩,就像拿一句话搪塞过去?有这么便宜的事吗?”摆摊的贩子寸步不让,他咬定对方是刚来的,不知道这里的底细,也没什么靠山。他不只是自己这么说,还朝着周围的那几个摊主使了个眼色。在这个地方摆摊的人未必互相认识,但是私底下有默契,都靠骗刚来的人为生,所以立刻心领神会,纷纷从摊子底下抽出了长剑砍刀之类的兵刃,好看的小说:。“不要给脸不要脸。”大叔双手交叉胸前,然后交叉的手举过头顶,嘴里念道:“忠义仁孝,万众一心。”那些贩子全都被镇住了,他们当然知道这代表什么?不管是真是假,他们都不能继续纠缠下去了。“以后不要乱说话。”那个摊贩指着烧饼脸的小伙子警告了一句,也就偃旗息鼓,重坐了下去。一场纷争平息,大叔低头对少年说道:“小兄弟,你也是刚来这里?就你一个人?”“是啊。”少年点头应道,他对这家人挺有好感。在同一条船上待了半年,他虽然在囚室里面,却也能够看到外面,这家人很有意思,那位大叔倒没什么,也不引人注目,但是他带的人却很有趣,全都是浑人,说起话来异常搞笑。在船上的候经常有人捉弄他们,他们倒也不恼。“我怎么没看到过你?”那个儿子一脸疑惑地问道。“我喜欢清静,所以一个人缩在角落里面,我旁边是一个很邋遢的大块头。”少年不想提自己流放犯的身份。大叔和他儿子似乎有些印象,他们都不喜欢那个又丑又脏的家伙,所以从来不靠近过去。“大家一起来的,坐了半年的船,以后都要在这里讨生活,也算是有缘分,你一起来,我不敢保证你能发财,但是吃口饱饭还是做得到的。”大叔好意邀请。少年也不矫情,立刻答应了下来,他原本就没想好下一步怎么走?对方看上去挺熟悉这里,一段间或许是不错的选择。“我姓谢,叫小玉,大禹州人。”少年自我介绍。“我姓李,叫光宗,也就是光宗耀祖的意思,这是我儿子,福禄,我们是从北海州过来的。”大叔也说道:“我们一群有二十几个人,都是乡里乡亲。”“你以前来过这里?”谢小玉问道。“我十二岁就着大伯来这里了,在这里发了财,十五年前回中土,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来了,没想到年景不好,老家连年遭灾,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好带着一家人再过来。”大叔说到遭灾,脸上隐隐带着一丝杀意,显然不只是天灾那么简单,应该还有**。那个儿子就有些没心没肺了,好像回到这里是什么好事,乐呵呵地说道:“俺和俺姐姐都是在这里生的,不过那候我们都小。”“那候你才几个月大,你姐姐也才一岁多点。”大叔回忆着过去的日子。三个人说着话,已经穿过了街道。在街的另一头,大叔的那群同乡全都等候在那里,中间围拢着一个妇人,那个妇人显得苍老,头发花白,满脸焦虑。“二子已经不再埠头上干了。”大叔知道老婆等急了,所以连忙解释:“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他现在在西城的仁和堂做事。”“西城?”大叔的老婆李婶显露出一脸为难。“叫一辆两轮车,娘走不动,西城老远的。”大叔的儿子挺会为老娘打算,他离开这里的候还小,不记得什么事,但是以前常听爹娘说起在这里的日子,所以对这里的情况有些印象。“叫什么两轮车,在这里讨生活不容易,能省一点就省一点。”李婶埋怨道,她站起身来,拎起屁股底下的那个大包袱,好看的小说:。“我来。”大叔伸手接过,转头对儿子说:“福禄,扶着你妈和你姐姐,从这里过去可不近。”儿子应了一声。大叔转头又道:“你们大家都小心包袱,别背在后面,全都抱在前面,这个地方不太平,到处有人抢东西。”那些同一村子出来的人立刻照着做了,他们手里的包袱就是他们全部的身家。一群人抱着包袱,捧着行李,在大叔后面走。谢小玉吊在后面,他轻松,什么东西都不带,一路上还东瞧瞧,西望望。临海城是人们初在天宝州的落脚点,三百多年的光,让这里从初的一个小小的定居点,变成了现在的规模。这里的街道很宽,两旁都是楼房,矮的也有三层,一般是五层到七层。底楼临街的那边肯定是店铺,卖的东西什么样的都有。同样的东西在这些店铺里面,价钱远比起降点周围那些摊子便宜得多。不只是店铺多,人也多,大多数人破衣烂衫,而且行色匆匆,像是被一根无形的鞭子驱赶着。有钱人也有,他们坐在一种由人拉着的两轮车上,很悠哉地招摇过市。和中土不同,这里还有很多女人站在路边搔首弄姿。五色迷人眼,五欲撩人心,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不愧有大魔都之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倒不是因为这群人脚力不够,而是因为一路上总是有人拉拉扯扯,有拉他们买东西,也有妓女直接缠上来,刚到这里的外乡人在本地人眼里,就是肥羊和凯子。打发这些人花的间比赶路多。临近傍晚,他们才找到仁和堂。那是一座很大的药铺,大青墙上写着很大一个“药”字,招牌倒是不大,就镶在门头上。大叔一个人走了进去,朝着柜台边上一个打瞌睡的伙计喊了一声,那个伙计睁开眼睛看了半天,然后惊喜地跳了起来。“哥,你怎么回来了?嫂子还好吗?”那个伙计问道,此人也就四十多岁,头发却已经花白,满脸都是皱纹,看上去像一个干瘪老头。“你嫂子就在外面。”大叔很想好好叙叙旧,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中年伙计抢步走到门口,朝着李婶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回身对大叔说道:“这里走不开,你先领嫂子去我家,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以前的黄泥岗,过了街口,你就可以看到一座大牌楼。”大叔应了一声,带着众人走了。“黄泥岗?当年不是乱坟头吗?”李婶嘟囔了一声,她是女人,对这种东西挺忌讳。“有个地方住已经不错了。”大叔叱道,转眼间他又叹了一声:“我们走了十五年,这座城又变大了许多。”“爹,你带俺好好看看,我是在这里生的,却不知道这里是啥样呢。”李金宝在一旁嚷嚷着。“明日就把你送矿上去,所有的人都去矿山,你们血气旺盛,绝对不能待在这个地方,要不然很容易学坏。”大叔斩钉截铁地说道,他是过来人,当年看到太多的人被这片迷离光彩吞进去,后嚼得连渣都不剩。李金宝心里不乐意,但是脸上不敢带出来,要不然他爹就不用嘴巴教训他了,肯定改用巴掌。黄泥岗离开仁和堂不算太远,所以这一次用的间没那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