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一,宜嫁娶。
金陵城乃是大陈王朝最为繁盛的城池,嫁娶的风俗虽然没有京城那般排场浩大繁奢,但也依着古礼,虽比之京城略显寒酸,但街巷上的鲜红帷幕,却足足有十里,但这令人惊叹的十红妆,也仅仅限于金陵城中的世家大族而已。
长街上的十里红妆,皆是为了棠梨巷子中的人家,喜乐已经吹奏起来,街坊四邻围观的人家着实不少,李家少郎迎娶卢家小娘,这等妙事,哪个不好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今的十里红妆,嫁衣身上,委实神仙伴侣一般。
人群里有个毫不起眼的黑瘦少年,不住地踮脚向棠梨巷望去,这个时辰,新嫁的卢家小娘也该出来了,黑瘦少年宁苛一双贼溜溜的大眼,却只瞧见了卢家新嫁小娘鲜红嫁衣的一角,好不让人失望。
“都说卢家新嫁的小娘生得如同仙女一般,怎么如此不开眼嫁给了李旭那个花花公子,啧啧,真是可惜!”
宁苛失望叹息,不知是为那新嫁的卢家小娘惋惜,还是因为没能一睹卢家小娘的真容的缘故,但这十里红妆的盛景,终究与他毫无关系。
“呸!小人得志!”
看着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身新郎喜装,被人无限艳羡的新郎官李旭,宁苛心中暗骂,但眼眸深处,更多的,仍旧是艳羡,或者说是嫉妒。
洞房花烛夜,人生三大乐事之首,哪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人不心向往之?
保不齐今夜金陵城中甜水巷章台馆里的姐儿们可是有得忙了,别人洞房花烛,而在姐儿身上也能一解相思之苦,宁苛不禁想起了甜水巷岫云馆中的那副《秦王旖旎图》。
“真不晓得那个卢家小娘宛若娇花承露的模样,比不比得上秦王极为宠爱的那位‘媚娘子’?”
人群渐渐随着喜乐声向前缓缓走动,前边充当傧相的李家小哥开始撒起了喜钱,财大气粗的是李家就是与众不同,寻常殷实人家的喜钱不过是铜钱三两枚,而李家撒的却是成色极好的散碎银子,众人喧嚣哄抢。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李旭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冷笑,而八抬大轿中的卢家小娘却暗暗皱起了眉头。
“宁哥儿你不去捡银子吗?”
一只白胖的手拍了拍宁苛的肩膀,说话的正是这只白胖小手的主人,一个白胖圆脸的小哥儿,煞是可爱,只是两条清水鼻涕挂在嘴唇上,着实大煞风景,小胖子边说话边往回吸溜。
宁苛伸手给了小胖子一记爆栗笑骂道:“你个财迷,岁山,你要是给你娘亲知道,你不好好在学堂读书,反而来这捡银子,那你今夜可是少不了一顿竹笋炒肉。”
小胖子姓张,是宁苛的邻居,小胖子张岁山嘿嘿一笑道:“宁哥儿,听说今晚岫云馆里的清倌人白蒹葭可是要给人梳拢了去,怎么样,有兴趣没?”
那神态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眉头一皱,宁苛又给了张岁山来了记爆栗道:“小小年纪不学好,还进甜水巷,小心你娘把你吊起来抽!”
小胖子张岁山捂着被敲的生疼的头,小声反驳道:“你也不比我大多少,也没见你不去甜水巷偷看人洗澡啊!”
“嗯?你说什么!?”
“没什么!”
看着捂着头落荒而逃的小胖子张岁山,宁苛笑了,但是那双星辰一般的眸子中,却满是难言的苦涩和落寞。
少年不识愁滋味,一旦情愫的种子种下,总会不知不觉成长为参天大树。
十里长街,红妆旧。
这是岫云馆中的清倌人,也就是张岁山口中的白蒹葭所写的,但笔墨未干便从窗口扔了出去,却给买酒的宁苛捡了去。
甜水巷里不仅姐儿养眼,酒更醇,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但来甜水巷的又有几个只为喝酒而来?姐儿倚门卖笑,不比醇酒更醉人?
宁苛的脚步,不自觉地就往甜水巷方向走去。
不仅仅是因为白蒹葭,宁苛比谁都清楚,自己与她根本就不可能,一人是树顶花,即使落下,也是茵席之上,而自己,已经在尘埃之中。
暗暗地,宁苛心中有了决断。
如今的世道,想要出人头地,除却宁苛想都不用想的读书科举,那就只有从军一条路。
哪个男儿不相往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权的巅峰?
宁苛摸了摸袖子中的散碎银子,脚步愈发快了,想从军,定然得有傍身的杀人术,而宁苛最为眼馋的,就是金陵城中破败山神庙中守庙的老军头的沙场拳架。
老军头守了半辈子山神庙,也没个亲人,也就只有宁苛这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破落户愿意跟他亲近,老军头虽然老了,原本的沙场兵刃,成了劈柴的柴刀,但一身沙场功夫却没有落下。
宁苛想学沙场拳架,只能投其所好,老军头最钟爱的,便是那甜水巷里的花雕。
不觉间,甜水巷已在眼前,未到夜半,红袖不招,灯火不盛,但扑面而来的脂粉香气,还是让宁苛沾了个满怀,难怪金陵的那些酸儒士子总说什么“满楼红袖招,暗香已盈袖”。
轻车熟路,宁苛绕到了岫云馆后门,推门,却无论如何也推不动,往日里相熟的龟公刘宝儿都会给宁苛留门,与往日不同,今天后门紧紧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