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声望不一定会降低,反而还会上升,到达娱乐圈的最顶值。
这是,他们娱乐圈的惯用手段,对三方都是极有好处的。
他们不相信,到时候姜雁灵会不认账,毕竟,可能会毁了她在娱乐圈的形象,要知道,她在娱乐圈打拼了五六年。
作为姜雁灵的经纪人,何茹是最明白这一点的。
姜雁灵,到达现在这个地步,确实是她一个脚印,一个脚印的拼出来的。
要知道,在娱乐圈,没有一丁点的背景,不靠一些特殊的手段,想要发展起来的,在娱乐圈,寥寥无几,恰好,姜雁灵就算一个。
……
在回去的路上,君不败偏头看了看姜雁灵,道:“后天,是我妹妹的婚礼,你有时间么?”
“后天。”姜雁灵算了一算,才说道:“应该没啥事,到时候,可以陪你去一趟。”
“我都还没有见过你妹妹,她嫁给谁了啊?”
姜雁灵从义母那儿,知道了君不败还有一个妹妹,但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我妹妹,陶安安,对象是临州丁家的丁俊。”
“丁俊。”
姜雁灵想了一想,发现没有听说过,但是她知道那个丁家,一个临州不入流的小家族。
将姜雁灵送回了云顶别墅之后,休息了一天。
第二天,也就是陶安安结婚的前一天,君不败陪阿花,还有秦怡,出去购置新衣了。
尤其是阿花。
她是其中一个伴娘。
是代表娘家人这一方的。
这是临州的传统,家里人,需要出一个女人,当伴娘。
陶家向来性子和善,已经把阿花认了干女儿了,还有秦怡,都是当成了自家人,小秦怡也需要买一件小白裙子。
沃尔玛。
花嫁礼服店。
“阿花,你看中哪一条,就选哪一条。”
君不败站在礼服店门口,看了看那里面琳琅满目的礼服,有不少繁花似锦的模样。
“好的,先生。”
阿花点了点头。
随即,牵着小秦怡的手,逛在了那个礼服店,不一会儿,看上了一条小裙子,白白的,做工精致。
“怡怡,这条喜欢么?”
阿花示意了一下,接着秦怡去摸了摸那件衣服,发现质地柔顺,模样乖巧,顿时眯了眯小眼睛:“怡怡喜欢。”
可是,刚刚说完,这件小礼服,一下子就被人扯了出来。
“这件衣服,不错,服务员,就这件了。”
君不败在其一旁,等着她们,抬头看了一个枯瘦嶙峋,但是脸蛋有几分精致的女人,手上正拿着那件小礼服。
“你好,这种衣服,请问还有么?”
阿花也没有计较什么,只能在问向了那个服务员。
“不好意思,这是,最后一件了。”
服务员弯了弯腰,表示了一个歉意。
“怡怡,我们换一件,怎么样?”阿花蹲下来,问着秦怡。
“好。”
秦怡乖乖的点了点头。
她们两个都不是那种好命的千金,即使秦怡小时候是千金,但是那段流浪的日子,可让她吃惊了苦头。
也让她懂事了许多。
两人看着其他的礼服,但是这时,之前抢了她们那件衣服的女人跳了出来,打量着她,随后才发出了一声惊讶。
“我就说,谁这么卑微,原来是你这个丑八怪,还没被人砍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