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年。
大唐,长安城东区乐肆坊,一座平平无奇的小酒馆正坐落其间。
酒馆门匾之上,赫然印着力透纸背的几个大字。
怡红酒院!
酒院之内,一白衣少年正挥舞狼毫,泼墨点撰,一气呵成。
“宽衣解带入罗帏,含羞带笑把灯吹; 金针刺破桃花蕊,不敢高声暗皱眉。”
看着自己的行楷,林轩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清风出袖,明月入怀,铁画银钩,鸾飘凤泊。
若论书法一道之造诣,纵观整个大唐,恐怕再无人能出其右耳!
少年身后,一身穿罗衫的妙龄窈女正颇为好奇地伸着脖子低声吟诵着男子的大作。
尽管少女不谙人事,但林轩之意,却是跃然纸上,不禁让林婉儿俏脸一红。
“哥哥,你怎能书如此下作之言!”
“真是白瞎了一手好字了!”
林轩闻言更是扭头一笑,眼中尽是宠溺之色。
伸手捏了一下林婉儿那白皙的婴儿肥,道了一句。
“食色性也,闺乐在其中!”
“今日大兄为色,酒馆内的食,就交给妹妹了!”
言罢,便摇着手中的蒲扇径直朝着后院走去。
后院之内,望着自己精心培育的各类植物开始逐一生芽茁长,林轩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自己前世乃是顶流大学的一名生物学研究生, 奈何在一次科研意外之中,林轩穿越到了这大唐盛世。
如今白驹过隙,已有三年光景。
在大唐首富系统的加持之下,如今的林轩上至历史诸学,书法绘画,下随生物医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说是满级人类也不为过。
神念一扫,看着背包中各式植物的种子和各种顶级图纸,林轩更是慢慢的安全感浮现心头。
除了这座怡红酒院之外,也唯有外头的妹妹林婉儿与自己相依为命了。
比起朝堂诡谲和沙场征战,林轩显然更乐意在自己的这方小洞天内鼓捣鼓捣前世的一些科研成果,闲暇之余,更是以富甲大唐为要义,想做个万代巨擘的富家翁。
在满级人类的加持之下,酱油味精,奶油啤酒,甚至是曲辕犁到亩产三千斤的红薯土豆,抗倒伏的小麦新株,都成了林轩消遣之余的玩乐之物。
偶尔再下厨指点妹妹几句,做上几个奶油蛋糕,来上一盘干煸土豆丝,再抿上一口冰镇啤酒,其中滋味,岂不快哉!
……
虽说贞观盛世,但天不遂人意。
历史上的贞观二年,正值风雨飘渺之际。
关内大旱,蝗灾肆虐,饥荒横虏,饿殍遍野。
就连太宗李世民也只能带头下旨宫中节衣缩食,共体时艰,大赦天下。
怡红酒院内,林婉儿刚刚按照林轩的指点做出了一盘干煸土豆丝,顿时便是飘香四溢,透过窗扇,浸满了周遭数十里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