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中间,洛雨一手拿着篮球,另一只手抬起将拇指和食指圈起放在嘴边,口哨声响起后,篮球上抛……
孟和与余晓亮是双方最高的存在,由两人起跳争球,因为身高优势,余晓亮一边率先拿到球权。
球被被黑炭头拿到,这家伙明显是个**,居然刻意带球跑到陆召面前,然后挑衅一般的边运球边伸出左手,勾了勾食指。
“啪啪”!黑炭头猛的快速运球两下,然后数个漂亮的穿裆动作。看的陆召尴尬癌都快犯了,毕竟是心理年龄30的人了,怎么有种面对智障的感觉。
看到陆召一脸“无奈”表情,黑炭头得意洋洋的耍出一套假动作后从另一个方向突破,眼看已经甩开对方,步子迈得更大,运球都不自觉的轻松起来。
“啪!”陆召反应快速的从黑炭头掏球成功,没有理会已经懵逼的对手和已经跑过半场的众人,因为那货的“炫技”,现在的陆召反而是距离对面半场最近的存在。
独自一人运球快攻到前场,面对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一个大跨步,双手持球,空中右手抄起,起跳一个漂亮的上篮!
唰的一声!国贸系成功领先体育管理系两分。
要知道,陆召从小篮球就打的还不错,初中就活跃在自己家社区篮球场,那时候最喜爱的动画片就是《灌篮高手》,在课外时间没少练习,居然依靠自学把基本技术掌握的非常到位,特别是上篮动作如火纯青。到了高中,身高稍微突破一米七的时候,已经可以玩出很多花样,包括换手绕腰上篮,假动作上篮等等。最拿手的还是一招勾手,不知道为什么,陆召的勾手球感十分出色,侧面运球突然出手防不胜防,哪怕个子高大很多的人也是无可奈何。
当初的赵清宣也是因为陆召篮球场上的帅气,渐渐爱上了那个那个男孩。因为高三学习紧张,陆召后来一心高考,直到上了个普通大学,大学两年也都没怎么在球场上运动了。
接下来,陆召的表现有点不尽如人意。连续两次投篮都因为力度不到位没有命中,因为自己的身体体质问题,连篮球手感都被影响。基于这种表现,陆召更不敢用出运球勾手动作了,这要是再不命中,那就是大家眼里的“毒瘤”,成为新一代装逼“打铁王”了。
好在陆召唯一的身体天赋就是下肢力量,他的弹跳力天生就强大。所以陆召接下来选择用最稳妥的办法,那就是运球上篮!
对于陆召而言,后来在部队里的锻炼,才是真的把篮球技术精进的时间段。在他印象里,战友们打篮球不是看技巧,全场比赛打下来,给他的感觉就一个字“猛”!!因为在部队里,大部分的人体力都非常好,平时训练早中晚来个五公里根本小菜一碟,偶尔还来个十公里越野!面对这种牲口一般的体力,打起球来那是能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特别是业余的比赛防守,管你什么规不规矩,碰撞打手那是经常有的事,这个时候就很少选择投篮什么的,技术到位的,基本都用上篮来解决!
接下来,除了孟和得了二分,有个小个子投中三分,国贸系的就没有再得一分,而体育管理系的余晓亮等人已经命中5球,比分是7比10。
可接下来,陆召就开始爆发了!
面对余晓亮的防守,陆召没有停步,反而运球加速,向对方的左侧突破!余晓亮侧身追击,陆召突然带球跨步起跳,余晓亮也赶紧单脚支撑,利用身高拦截。没有想到的是,陆召居然在提前发力的情况下,空中旋身,空中转体一百八十度后把球送出。
唰的一声!球进了!
接下来就是单人表演时间,陆召一个人连连独自上篮得分,各种突破层出不穷,表现活跃。
场下看台六个女生忍不住鼓掌,然后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哎,洛雨,那个小学弟能力挺强的啊!”说话的是个体型丰满,长着马尾辫的圆脸可爱女生。
“哈,是不是看上这个学弟了?”洛雨抖了抖英气的眉毛:“难道你不喜欢自己的老相好孟和了?我告诉你,从能力这方面来说,肯定是你家那个更强。”
原来这个圆脸女生就是是孟和的同乡,名叫武彤,两人是一年前在火车上偶遇的。
武彤推了一下洛雨:“滚!你瞎说个屁。洛雨啊洛雨,要是那些暗恋你的学长学弟们知道你平常是这样聊天的,肯定统统跌破眼镜,然后跑掉一半追求者。”
洛雨支着下巴道:“切,你哪里看我在乎有没有人追,我巴不得那群人少点殷勤,我平常最讨厌装模作样,表里不一,一个个非要装作唯唯诺诺的样子在我面前露脸讨好,想泡我就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