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颜·沫的眼中含着一股热火,他的腰间配着两把古朴的西洋剑。
西洋剑因重量和作用分为三种,第一种不能用于劈砍,只能刺击的剑被称为“花剑”。它速度最快,重量最轻。然后是重量最重,也是最短的剑是“重剑”,它比花剑短,也不能劈砍。第三种剑被称为“佩剑”,介于二者之间,是唯一可劈砍的西洋剑。
而盗颜·沫配备的,是佩剑和花剑,左花右配,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用剑的好手。背包和服饰的装扮证明他很有钱,这是甘肃打量他得出的结论。
“我们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我们也不是因为佣兵团可以通过接任务得到高额价钱而成为佣兵的,我有自己要做的事。我们可能不适合你!”
星则渊说话很委婉,但是盗颜·沫看起来很坚定。
“给我一个机会,星则渊团长!我从小就想做一名佣兵,不是因为他可以赚钱,而是因为这是我想做的事情。我想在各州游历,想在林间挥剑,我不会打扰到你要做什么,我只会帮你。希望你相信我,或者我们可以一起上路,如果你觉得我可以做你的同伴,你们再决定是否将我留下来。”
拿出自己的身份卡,看过信息,星则渊问:
“你二十二岁,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但是我得事先对你讲明,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四年后的一场比试,我要战胜自己喜欢的人,又要让她获得冠军。之后这个佣兵团或许会不存在,当然这也是或许!我想告诉你,我们今后不能靠佣兵吃一辈子饭,我怕你现在加入,今后会后悔,我也怕欠你人情。”
星则渊有些没说清楚,他可没有排练过应该怎么将这段话说的最简洁帅气。他当然希望有人加入自己的佣兵团,盗颜·沫叫自己团长,他是第一个叫他团长的人。但是星则渊也不希望因为自己没说清楚就让别人稀里糊涂的和自己长途跋涉。
黑水州在西域界东部居中位置,离罗兰罗那州有四千多公里,这是他们日后要走的路。
“不会,四年时间差不多!去黑水州更好,我还想多转转。”
盗颜·沫态度坚决,三七发的头发有几根落到额前,他天中塌陷,印堂眉心隐约相连,双眼迎风落泪。
“我可以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一颗小星团,一定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确定吗?”
很少有人可以对一件事情执着到忘我,盗颜·沫现在就扮演着这样的一个角色,像是一个追梦人。灯光下一个人,焰火中的孤独都是他的必经之处,他始终朝着前方而去,从没有回头的念头。
“加入我们可得做好准备,我们可都是怪物!”
星则渊和穷凌一唱一和的,这些天来,甘索也慢慢习惯了,他也慢慢沉默了。以前刚离开家乡,甘索说话还算多,因为星则渊身边就他一个人,现在星则渊身边有人可以陪他说话了,他也就很少开口。
他怕自己说话,却得不到爱玛的回答。
“做好准备,我带了穹庐,粮食和衣物。”
“我等你三分钟,你好好考虑一下。”
星则渊三人将背包放在脚边,看着表。
“不用考虑了,我从家门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好!那走吧!”
佣兵欢迎新人的仪式是用可以装下一个拳头的大杯子喝酒,然后一起唱歌吃肉。但是他们的仪式不同,他们不是那种狂躁视利的人,也不是从小课文里刻画的那种五大三粗的只会打打杀杀的粗犷汉子。
他们只是普通人,正如你我一样!
一路说了很多话,星则渊和穷凌依旧你一句我一句的,像极了“夫唱妇随”。盗颜·沫在团里很积极,做饭的时候主动找水,吃饱后又主动收拾东西,他干什么都跑在第一个,很受大家喜欢。
陌生人和熟人往往只需要几个步骤就可以完成,一是知道彼此的过去,盗颜·沫是罗兰罗那州桓玛城本地人,世代从政。
“我们佣兵团现在需要召人吗?”
盗颜·沫知道一个优秀的佣兵团需要百里挑一的精英,但是现在编号“625”的佣兵团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四个人,已经足够一个佣兵团的雏形,却不够一个佣兵团在外厮杀。
“我开始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你加入了,就先不着急,等我们到获称佣兵团的时候,再召人。”
“好!”
星则渊站在平原之巅,本来只是一个不过十米的小坡,但是在平原上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他是团长,在佣兵团团长那一栏将他的名字写上后,他已是这支队伍的核心。站在坡上,看向远方的路,太阳掩盖人的光芒,令人有些发慌,但是人类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有*的执着。
东域界传说:精卫可填海!女娲炼补天!
多年以后,他们再也没有仰望眼前风景的闲情逸致,因为他们将失去身边的人,也要救回那些沦陷于凡尘的人。最终留下的八人,会带着逝去的两人的心,震撼整个世界。那时候,就算世界政府都要为他们让道。
谁生谁死,从来都是一件让人好奇的事。但是死亡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因为它是一个必定会将领的节日。
星辰之下,草原之上,温带气候罕见的龙血树底端,他们走过很多地方,我们暂时将其带过。因为精彩的地方,从来不在散步闲谈的时候,而是在每一次停下脚步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