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陆维用力点头。
“人参这玩意儿真心不太好搞,我在外面的生意伙伴都没什么好渠道,这次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知有位朋友手上有一只,我嘴皮子差点没磨破,跟他说给我家西娅高考补气用,他才勉强点头答应,主要他家那小子……算了,这话不说。但就算有这层关系在,价格也不便宜,毕竟人家也是重金搜罗的心头好。”
“这我明白。”陆维眼神明亮,“所以那只人参就在咱们区?”
“对。”
“年份够吗?”
“整整12年。”
陆维大喜,“什么价格?”
“他当初买来的原价,11800豪斯。”
也幸好陆维早有心理准备,不然说不定就直接吓瘫了,一只12年人参而已,在地表时代跟萝卜也没啥区别,现在却价值上万。
不过再贵,他都要拿下,不然滋养胶囊没法造。
他总感觉这玩意儿留一粒在身上十分重要,就像游戏里的血瓶一样,关键时候能救命。
好在他现在有了营收,一场终结赛保底2000豪斯,他现在身上已经有3600豪斯,最多再来4场就够了。
当然,前提是不能失败。
否则人死如灯灭,一切都是浮云。
“行,乔克叔叔,我回去跟父母商量一下,钱到手再过来找你,你一定帮我稳住。”
“放心吧,那家伙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嗯。”
……
一晃两天过去。
这两天中陆维又进行了两场比赛,以左臂被割出一道9cm的口子为代价,成功击杀两名终结者。
经验条暴涨至16.9%。
总体来说这两场比赛都还算轻松,主要对手实力一般,即便比雷神强,也强得有限。
连胜三场,陆维已经不算新人,实际上这个战绩已经跌破很多人的眼球,与此同时,他在竞技场的排名也升至第22位。
由此可见,生死斗想连赢三场多么不容易。这也就是陆维,有着其他人无法比拟的底牌。
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而一个人开了挂,另一个人没开,效果将十分明显。
但今天这场比赛,就不会太过轻松了,陆维心里清楚,因为排名与他相当的终结者,目前战绩全是三连杀!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期待已久的时刻再次到来,那么下面,就让我们有请第一位选手登场,本周最强黑马——小丑!”
“吁——”
“可恶的小丑,怎么还没死?”
“谁来干死他,大爷赏一万!”
“啊!老子要弄死他,他害我输光全部身家……”
从观众的反应中就能看出,陆维相当不受欢迎。
也不可能受欢迎,首先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本就不讨喜,再加上从来不知秀为何物,拔剑,杀人,收剑,走人,就那么干脆,根本无法满足观众们渴望残暴与刺激的心理。
也正因为不受欢迎,所以很少有人押他,然而他却奇迹般的连赢三场,天知道让多少人输了钱。
于是大家更不喜欢他。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有没有?
所有毫不夸大地说,现场600多号观众,至少有九成以上的人,都恨不得他现在立刻原地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