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标题写的是:找到他了!外星奇异生物闯入地球行侠仗义,勇救落难孤儿!
副标题是:狼窝真是马戏团吗?不,它是真正的狼窝,窝里狼不是别人,正是窝主阿汉与他的三名爪牙!
“这……这是怎么回事?奇异的外星生物,他们指的不会就是……”海歌呼吸困难,一阵眩晕,不得不暂时放下报纸。
报纸能放下,悬起来的心却放不下,它给可怕的恐惧感冲击着狂跳不止,带动血液冲入头脑,令海歌错觉自己马上要死过去。不过他已不再是过去那个懦弱少年,奋力逼自己镇定后,一把又抓起了报纸。
这则新闻写得很长,足足占据了两个整版,海歌选择全文模式,其他内容就给挤去了边角。
韦德尔带领一群狼闯入宁新市,在这之前,还从市外的采芽庄救出了二十几名被困孤儿。他们的年纪均只有2-3岁,正处于等待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期间。
救下孩子后,韦德尔又前往市内的欣悦大剧院,逼迫阿汉等四人走上舞台,接受群众公审。
整个过程,记者描写得非常详细,几乎连一个细节也没漏掉,并且或许是因为此人充满正义感,对狼窝的暴行也满心义愤,所以描述中加入了各种形容,将过程写得生动逼真,海歌读起来如亲临现场,心情也跟着文字倒海翻江,大起大落。
然而报道末尾,写的是海歌无法接受的结局。
这位记者写道:自称名叫韦德尔的外星生物,在为地球人类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后,惨死在特警手持的高压水枪下。
尽管警方辩称,当时欣悦剧院的马戏表演大厅场面混乱,当值警员是为救其他观众而误伤此外星生物,公众的质询也源源不断地涌来。
事件发生后,宁新市警署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所有人都在为外星人韦德尔鸣不平,希望误杀外星人的警员能受到一定惩罚。
鉴于从法律上讲,误杀也属于一项罪名,所以警方为平息众怒,宣布不排除对几名当事人提起公诉的可能。然而警方能否兑现向公众作出的承诺,目前很难下定论,因为韦德尔毕竟来自外星球,而外星生物的身份在地球法律上尚未得到确认,如果最后陪审团认定韦德尔不属于人类,当事人误用水枪杀人的罪名就没有成立依据。毕竟在我们的社会中,杀害猫狗者只会受到道义上的谴责,而不会被法庭定罪。